适用产品
围绕电池类别、销售方式与目标市场,确定需要进一步核实的范围。
WHEN IT MATTERS
根据欧盟电池法规第 77 条,自 2027 年 2 月 18 日起,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的容量超过 2 kWh 的工业电池等适用类别须具备电池护照。创建并维护护照的责任通常落在将成品电池投放市场的经济经营者;部件供应商仍需提供可追溯的数据。具体角色按交易链确认。
围绕电池类别、销售方式与目标市场,确定需要进一步核实的范围。
了解现有产品数据、系统记录与团队分工,识别阻碍实施的缺口。
协调制造商、数字平台及欧洲合作方之间的准备工作。
BEFORE WE START
日期与范围依据所列官方法规;正式项目按产品类别及届时适用文本确认。
平台只是实施的一部分;还需要符合要求的产品标识、数据来源、访问和更新安排,以及负责长期维护护照的经济经营者。
不需要。先提供产品类别、目标市场和当前准备状态,再约定保密资料的范围与传递方式。
官方依据:欧盟电池法规 · 第 77 条
核对日期:2026 年 9 月 28 日
YOUR NEXT STEP
产品类型、目标市场和当前难题即可。保密资料在约定范围后提供。